金融XML憑證申請

CA電子憑證申請約定條款

用戶申請使用電子憑證進行網路銀行交易前,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如果您無法接受約定條款,請勿申請或使用電子憑證。

一、本公司使用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核發之電子憑證,提供您進行網路銀行作業使用。

二、本公司與用戶間相關權責悉依經濟部核定之「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以下簡稱CPS)辦理,網址為 http://www.twca.com.tw/Portal/save/save.html

三、用戶申請電子憑證時,必須提供正確的身分證明文件與資料,若因故意、過失或不正當意圖而提供不實資料,致造成他人遭受損害時,應由用戶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用戶應確實且妥善安全的保護其電子憑證,不得洩漏或交付予他人使用,若有被冒用、曝露及遺失等不安全顧慮時,應立即通報本公司。如因故意或過失,致造成他人遭受損害時,應由用戶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用戶必須依規定,合法且正確的使用電子憑證若違反作業規範或將電子憑證使用於未經本公司公告的其他業務範圍,致造成他人遭受損害時,用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用戶同意不得使用電子憑證從事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

七、用戶若有違反本約定條款,本公司得主動廢止用戶憑證。

若您同意電子憑證申請約定條款內容,請執行”我同意,下一步”繼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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